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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市姑苏区检察院推动“药”严管“量”适当

时间:2024-12-07 作者:佚名 来源:江苏检察网

  

  医保基金是百姓治病的救命钱,有人却盗刷他人医保卡牟利。日前,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刷医保卡案件的同时,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,及时堵塞医保卡监管漏洞,拧紧医保卡使用“安全阀”。

  2023年11月,市民季先生报警称,此前丢失过医保卡,补办后发现个人医保账户少了3000多元,怀疑医保卡被他人盗刷。很快,警方根据医保卡消费记录,调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监控,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。

  原来,2023年10月,刘某在苏州某医院就医时,发现导医台有不少患者遗忘的医保卡,于是趁护士不备,将其中4张偷偷拿走。此后一个月,他前往多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,谎称自己是参保人员家属,购买治疗帕金森、癫痫等疾病的长期处方药,并将药品出售牟利。经查,刘某共计盗刷4人医保账户余额2万余元,造成国家医保基金损失1.6万元,通过出售药物非法获利6000元。

  2024年10月,经姑苏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,并处罚金1万元,责令其退赔赃款2万余元。

  案件办理过程中,检察官注意到:刘某冒名购买的药物,均为2-3个月量的长期处方药。而根据《长期处方管理规范(试行)》对提出长期处方申请的患者,医师必须亲自诊查,判断其是否符合长期处方条件。超过4周的长期处方,医师应当对既往病史、现病史、用药方案等进行全面评估,并在病历中记录,患者通过签字等方式确认。

  那么刘某为什么能冒名大量购买长期处方药?案卷显示,刘某冒名购药时,医师既未审核参保人员既往史、现病史,也未严格评估患者病情,便为其开具了长期处方药,暴露出医保基金使用及管理中的漏洞。

  2024年8月,姑苏区检察院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监管单位制发检察建议,建议压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体责任、强化医师法治意识,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,筑牢医保基金“防火墙”。

  收到检察建议后,监管单位高度重视,立即针对长期处方、代开药身份核验疏漏,组织全区15家社区卫生中心开展自查自纠专项行动,覆盖面100%;面向医师、工作人员等开展医保政策和制度培训20余次,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督查,提升医师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。

  姑苏区检察院还联合区公安分局、区法院、区民卫局、市医保局等单位,建立医保诈骗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,在案件移送、信息共享、协同配合、行刑衔接、追赃挽损、法治宣传等方面,形成打击医保骗保犯罪工作合力,目前已移送相关线索10余条,立案2件。


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jsjc.gov.cn/yaowen/202412/t20241205_1682128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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