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督故事|“迟到”5年的生态林补偿金
时间:2024-12-06 作者:佚名 来源:广西纪检监察网
近日,昭平县凤凰乡纪委回访该乡营盘村某寨时了解到,该寨的生态林补偿金已发放到村民手中。
此前,该乡纪委收到群众反映,该乡营盘村村支书、村委主任胡某私自截留挪用该村生态林补偿金。事关群众切身利益,该乡纪委向昭平县纪委监委申请,采取“片区协作”的方式对该问题开展核查。
“我已经把2022、2023年度代领的生态林补偿金发下去了,也有转账证明,还有什么问题?”面对办案人员的询问,胡某疑惑说道。
“上次我们找你谈话,你只是交代了这两年的发放情况,没有全部如实交代,请你再认真回忆一下代领的所有年度生态林补偿金的发放情况。”办案人员严肃地说。
“这两年的生态林补偿金我都发下去了,前面几年的我记不清楚了!”胡某含糊其辞。
办案人员拿出了胡某代领生态林补偿金的银行流水账、财政拨款记录和发放表等。在证据面前,胡某对自己私自截留挪用生态林补偿金的违纪行为供认不讳。
经核实,营盘村吉庆寨、里井寨、山脚寨三个寨共有700亩生态公益林,自2016年起由胡某代为领取并保管上述三个寨的生态林补偿金。2019年至2022年,在未经“四议两公开”的情况下,胡某私自挪用三个寨共有的700亩生态公益林补偿金42342.54元,其中用于该村里井寨油茶种植基地21053元,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1289.54元。
在该乡纪委的积极介入和跟踪督促下,2024年6月,胡某将截留挪用的生态林补偿金全部退还给三个寨,其本人也受到了党纪处分。
针对该案暴露出的生态林补偿金发放廉政风险问题,该乡纪委召开警示教育大会、通报典型案例,深入剖析案发原因,查找制度漏洞,向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发出了纪律检查建议书,要求对生态林补偿金兑现方式不合理、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整改,推动出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实施方案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监管等制度,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促治,扎实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,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利益。(昭平县纪委监委)
编辑:劳宛涓
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gxjjw.gov.cn/staticpages/20241129/gxjjw67490b8a-194749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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